第五百五十六章 知州来访-《寒门枭士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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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多时,他们来到县衙,只见县衙门口围观了不少人,汪伯彦下了马车,也走了上去,原来李延庆在审案,汪伯彦颇为好奇,也站在一旁围观。

    旁边有人议论:“这个张三牙子好没道理,人家在岸边捡到的箱子,已经公示超过三十天,就应该归人家所有了,他偏偏还要打官司索回物什,县令怎么可能把物什判给他?”

    汪伯彦顿时明白了案情,宋刑统中有明确规定,捡到无主的物品报官后,官府立告示三十天,如果三十天内失主不来认领,物品就归捡到的人所有,这是一种鼓励拾金不昧的举措。

    他倒想看看李延庆怎么审理这个案子?

    “启禀县君,这箱子是我不不小心从船上翻落入江,我就一路在追这只箱子,当时我遇到了捡到箱子的此人,还问他有没有看到一只箱子,他说没有看到,他就继续沿江去找寻,结果他私匿了箱子,现在又想合法占为己有,分明是他违法在先,这个箱子不能归他!”

    捡到箱子之人是个船夫,他急声分辩道:“我承认见过这个人,但当时我并没有捡到箱子,后来他走远后我才在江面上发现,我也找不到他在哪里?只能交给官府,若我有心藏匿,根本就不会交给官府,谁也不知道,现在三十天过去了,他自己不来领取,等到箱子该归我所有他才跳出来,责任分明在他,与我何干?”

    汪伯彦暗暗思忖,这个案子倒有趣了,正好钻到了宋刑统规定的漏洞上,案子的关键就在船夫是几时捞到的箱子?是在失主询问前还是询问后。

    李延庆一拍惊堂木问道:“王船子,我且问你,箱子里是何物?”

    “就是.....一些妇人衣物和一只木盒子,木盒子有一些金银首饰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我花了一千贯钱专门从江夏买来回家送给娘子的,是我的东西,你不能占为己有。”

    “本官没有问你,再敢乱插嘴,当心本官把你赶出衙门!”

    李延庆怒视张三牙子一眼,又问船夫道:“你是什么时候打开箱子看的?”

    “小人是前天领回箱子后才打开,之前小人不敢开箱,万一失主找来说少了东西,小人说不清楚。”

    “本官再问你,金银首饰有几件?都是什么样子?”

    “大概有十几件吧!具体什么样子小人说不清,反正亮闪闪的,小人眼睛都看花了。”

    李延庆又问失主道:“你说有几件首饰,金的多少,银的多少?”

    失主张三牙子连忙道:“一共十五件,银的十二件,金的三件。”

    “是哪里买的?”

    “江夏金福楼首饰店,小人感觉金银涨得太快,所以把一千贯钱全部换成了金银首饰。”

    李延庆点点头,又问道:“箱子落水多久后你才遇到这个船子?”

    “大概一刻钟左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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