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一十四章 皇帝出京-《魔临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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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那为何要到这里来?”

    “是这样的,掌柜的,这新郎以前是个孤儿出身,平西王爷当初在盛乐城时,就开义学,收留孤儿入学堂。

    军中战死的丘八亦或者是其他百姓,可以捐资入学堂,自义儿里择选,让其改姓供奉牌位姓氏。”

    这个模式,最早是因为战死的丘八们的抚恤金,没有亲眷可以接收,干脆从学堂孤儿里选一个来承接其姓氏,抚恤金就当是给孩子的生活费了。

    本质上,王府并未因此多付出什么,抚恤金本就是该给的,这些孤儿,是瞎子早早地就定好班底要收留以作日后根基的。

    所以,无非是走了个形式;

    但也因此吸引了不少外面的人来资助。

    “这赏月楼里有个老鸨,最早时在盛乐城就入红帐子了,她当时捐了一笔银子,资助了一个义儿,就是这新郎官儿。

    这新郎官儿去岁时出学,在军中历练了一年,前不久选入了王府锦衣亲卫,又得一名参将大人看重,收为乘龙快婿。

    今日是他的大婚之日,但这新郎官却执意要在今日接自己的阿母回府。”

    “接他阿母,在今日?”李掌柜迷糊了。

    “是,没血亲干系的……阿母。其实,新郎官早先就来过好几次,想将其阿母接出去与自己住,但这老姐们儿却觉得自己身份会污了他的前程,说什么都不愿意离开随他去。

    可谁成想,今儿个新郎官在大婚之日,竟然带着新娘子来接人了,先前那老姐们儿派人传话,给出了一笔婚庆银子,但再次拒绝了跟他回家。

    这新郎官执拗,

    就带着新娘子在门口跪着了;

    还说,

    说他这条命,一半是王爷给的,日后但凡王爷所需,他将不惜为王爷豁出这条命;

    另一半的命,是阿母给的,自己如今成年,既已大婚,家中怎能没有阿母坐在那里吃一杯新媳妇奉的茶?

    说那老姐们儿不出来,他今日这婚,就不结了。”

    李掌柜听完后叹了口气,有些唏嘘地感慨道:“这新郎,倒是个忠义之人。”

    说着,李掌柜看向身侧的吴兆年。

    吴兆年伸手轻轻拍了拍窗边,

    此时,

    似乎是新郎的坚持甚至是“威胁”,

    终于让那位无法拒绝下去了。

    从赏月楼里,走出来一位明显有了些年纪的女人,新郎官和新娘子起身,将她送到了另一顶轿子上。

    随即,新郎翻身上马,意气风发地向四周喊道:

    “今日起我周长安,娘和媳妇儿,就都有了!”

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“好样的!”

    四周围观的奉新城百姓发出了称赞之声,倒是没人去讥讽嘲笑什么。

    吴兆年记得,当年曾有一位乾国的大官为躲避仇家迫害,流落到岛上,当了自己三年的老师后病故。

    他曾对自己说过一句话,至今都记忆犹新。

    他说,所谓的路不拾遗,民风淳朴,上下有信,忠孝礼仪,都是在活水中养出来的,而大乾,已然是死水一潭之姿态了。

    且看如今奉新城之民风,再看当下燕国之势,晋东之势,吴兆年终于理解了那位老师这句话的含义。

    自己北上时,遇到了自己的阿弟吴襄,自己那个倒霉的弟弟,曾在乾国时被平西王所俘,后又得放生。

    在阿弟的形容里,平西王爷是一个真正的枭雄。

    耳听为虚眼见为实,

    自入晋东以来所见所看,哪里是什么枭雄,翻遍史书,又有哪家开国君主在发家立业时,能有这位平西王爷这般踏实稳固的?

    可惜了,

    燕晋之地太远,吴家又在海上,此等投注之机会,不是吴家愿不愿意凑上去的问题了,而是人家,屑不屑在此时正眼瞧你?

    思虑之间,吴兆年这才留意到李掌柜还在看着自己,当即笑道:

    “是个好男儿啊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是个好孩子。”

    王爷正在练箭,听着肖一波汇报着今日奉新城发生的一些新鲜事。

    一箭射出,正中靶心;

    王爷又问道;

    “他丈人是哪家?”

    “是徐参将。”

    “哦,有点印象。”王爷继续张弓搭箭,“他作何反应?”

    本以为挑中一个前途不可限量的乘龙快婿,而且还是父母双亡的孤儿,自己闺女嫁过去也不用受公婆的气被立规矩;

    谁晓得半路杀出一个亲家,而且还是那样的身份。

    “气得不轻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。”王爷笑了,这一箭,射偏了一点,但依旧是中靶心红圆了,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“徐参将本想带人去要个说法的,但被金总兵拦下了。”

    “金术可也在?”

    “在那儿吃席的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

    王爷清楚,既然金术可在,那位参将,就翻腾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郑凡又射出一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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