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三十二章 打-《魔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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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飞脸上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尴尬,
这一刻,
他觉得自己不该从汤池里站起来;
他应该在池底,不应该在池里。
但,
李飞舔了舔嘴唇,
最终还是拱手道:
“为国分忧,自当如此。”
他答应了;
他是作为当代镇北王,答应了这个调动。
李成辉曾经与李良申一起携本镇护卫过京畿,名义上是当年老镇北王送上去的嫁妆。
上次三国大战的局面下,乾国三边那里虽然没爆发过什么大的战事,但彼此之间剑拔弩张的态势已经很明显了;
所以,李良申现在算是大皇子的左膀右臂,二人一起撑起了大燕在银浪郡的防御。
后来京畿之地的再整顿,禁军的重新编练开始,李成辉在留下了一部分本部精锐后,率部回归北封郡了,其目的,也是为了支撑起新镇北王李飞在北封郡的局面,算是自家人撑撑架子。
平西王开口要的不是李成辉一个人,虽然他是当世极为有名的神射手。
但郑凡要的是配上其本部兵马,那一镇兵马,除去散落入禁军的,再除去必须得留在北封郡的,至少,也能拉出个三万。
这算是老镇北军精锐了。
要知道,伴随着李豹战死,其麾下兵马被分割给了自己儿子与女婿,其女婿公孙志现如今也在晋地为平西王麾下序列;
李富胜的战死,连带着的是近乎全军覆没,那一镇是近乎不在了。
再算上李良申带走的那一镇归于银浪郡;
明面上,当年的三十万镇北军老营铁骑,已经永久失去了半数;
再算上这些年镇北军南征北战的消耗,家底子,真的已经很薄很薄了,兵马规模虽然很大,但已经叫精锐,现在叫大军……真的是不一样的。
再抽调走李成辉这一镇,百年镇北王府,算是从曾经的大燕第一藩镇,变得只剩下“镇”而没有“藩”。
自家祖业就这般被拆卸,李飞不心疼,是假的;甘之如饴,也必然是假的。
可问题是,
当皇帝与平西王站在一起对着自己演了双簧后,
你还能有拒绝的余地么?
说句现实点的话,
演戏让你跳进来,给你点错愕感,已经是皇帝和平西王对你这个“晚辈”的关切了,至少带点艺术性带点圆润;
真要强取,皇帝的一封圣旨加上兵部的一道调令,现如今的镇北王府难不成还有资本去反抗?
从自己父亲在病榻上离开的那一刻起,
镇北王府,
就不再是当年的那座镇北王府了。
甚至,
李飞能明白,余下还留在北封郡的那几位“义兄”,怕是更愿意率领本部兵马离开去捞取战功成就功业,因为肉眼可见的接下来的年头里,荒漠蛮族根本不可能再对大燕造成什么威胁,光是重新角逐出一头狼来都得花费不少时间,角逐出来后,还得舔舐自己的伤口;
“姓郑的,你看看你,你要是能像镇北王这般多为国分忧,公忠体国一些,朕哪里会有那么多的苦恼,我大燕,何愁不兴旺发达。”
“是是是,我错了,镇北王胸怀坦荡,以国为家,郑,佩服!”
便宜到手了;
李飞这话说出来,也不用签字画押什么的了,已然板上钉钉,不如配合着皇帝将这出戏给好好地收场。
自己得到李成辉那一镇精锐,李飞则得到了“美名”;
李梁亭当年将自己的亲生儿子“丢”出去,最大的目的或许就是自我断绝李家下一代祸乱大燕的根基;
李飞虽然继承了王位,但其在镇北王府里没有自己的嫡系,那些义子与大将也不会认同他,失去了这一纽带,镇北王府已经谈不上多大的凝聚力了。
至于说李梁亭到底有没有想到过自己这边断了自家的根基,在东边儿那个姓郑的冒起头后,是否又会成为另一个“镇北王府”;
大概,是想到过的吧。
当初李梁亭不止一次地以郑凡是北封郡人氏的由头,想要将郑凡要到其麾下来,这本就是一种看管。
之所以没能成,一小部分原因是郑凡自己打出了一连串的胜迹,初步具备了镇守一方的资格与能力;
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田无镜站在了前面,为郑凡遮挡了太多压力。
否则,以先帝、李梁亭、赵九郎……不,就算没有他们,看看现如今朝堂上下对平西王府的警惕,就算不早早地动手进行切割,也会尽可能地往里头填充沙子。
乾人都懂得要制约藩镇崛起,饱受门阀林立之苦的燕人怎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?
所以说,要是没有田无镜,郑凡想这般种田、发展、打仗再种田、发展再打仗地滚雪球滚出了“尾大不掉”的格局,是不可能的。
其实,对于陛下和朝廷拆解镇北王府,李飞是能理解的,老儒生当年教他的不仅仅是四书五经,还有很多其他方面;
但李飞不理解的是,陛下拆解一个藩镇去补足另一个藩镇,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操作?
可惜这个问题,李飞不敢问,提都不敢提。
泡澡结束了。
三个人泡的汤,一个人落下了一层厚厚的“泥”。
今日的事要是传出去,怕是后世得传出个“泡汤释兵权”的典故。
李飞先行请退,理由是他要先离开一会儿为自己的腿敷药针灸,实则是要亲自写信早于朝廷的调令先发往回去,这一点,大家心知肚明。
在李飞先离开后,
已经换好衣服的皇帝伸手拍了拍郑凡的肩膀,
没好气道;
“又被你贪了一大笔回去,你又欠朕一个人情。”
郑凡白了皇帝一眼,
不屑道;
“放屁,那是你的医药费。”
“姓郑的,你要这么说的话,那朕还不如直接去后园找一棵树吊死自己算了,朕命金贵不假,但朕不觉得自己的命值得三万铁骑!”
“上吊时记得选一棵歪脖子树。”
“为何?”
“这样有仪式感。”
……
晚宴还有一会儿,皇帝先带着平西王在御花园里散步。
俩大人走在前面,
天天和太子则走在后头。
不远处的亭子里,四娘与何思思坐在一起吃着茶点聊着天。
“哦,对了,有件事忘记告诉你了,李倩也来了。”
皇帝饶有趣味地盯着郑凡说道。
“来就来了呗,她当初差点宰了的又不是我。”
“……”皇帝。
“天天哥,待会儿我介绍你一个小兄弟,是个蛮族哦,很壮得呢,但我还是觉得没天天哥你壮。”
孩子们之间的“壮”,指的是谁更厉害的意思。
“好啊。”天天点点头。
这时,御花园外头来了两个女人加一个打着蛮族发髻的少年郎。
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女人郑凡认识,也很熟悉,正是镇北王府郡主李倩。
只不过今日的李倩没有穿甲胄,也不是深色的那种便服,而是着的华装;
很精致,很漂亮。
毕竟,李倩本就是个美人胚子,当年小狗子捧着一个绣花鞋,固然是有以物抒情悲悯自己的意思,但要是小郡主长得跟个虎妞一样,怕是苟莫离也不会选择这个了。
只不过,郡主的一贯形象,很容易让人忘却她的美貌。
在前些年的一段时间里,郑凡和姬老六之间的通信中,提到这个女人,都是以“疯女人”作代名词。
只不过,
风景不同了。
当李倩款款走来时,
皇帝很矜持地站在那里,
郑凡也很矜持地站在那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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