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选民群体-《乌合之众:群体心理研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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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必怀疑,普选的弱点十分突出,所以我们很难视而不见。不可否认,文明是少数智力超常的人的产物,他们构成了一个金字塔的顶点。随着这个金字塔各个层次的加宽,智力也越来越少,这些智力低下的人就是一个民族中的群众。一种文明的伟大,如果仅仅依靠以人多势众自夸的低劣成员的选票,是无法让人放心的。另一件无须怀疑的事情是,大众投下的选票往往十分危险。他们已经让我们付出了若干次被侵略的代价。

    虽然这些不同意见从理论上说颇令人信服,但在实践中却毫无势力。只要还记得观念变成教条后有着不可征服的力量,我们就得承认这一点。从哲学观点看,群体权力至上的教条正如中世纪的宗教教条一样不堪一驳,但它却拥有和昔日教条一样强大的绝对权力,它和过去的宗教观念一样不可战胜。

    假如有个现代自由思想家穿越时间,被送回了中世纪。你会认为他敢攻击盛行于当时的宗教观念吗?这些宗教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,一旦冒犯它们,法官就会毫不留情地把他送上火刑柱,指控他与魔鬼有约或参与了女巫的宴会,他还敢质疑魔鬼或女巫的存在吗?

    试图通过讨论改变普选制度,不比群体的迷幻式的信念明智多少。于当前来说,普选的教条有着过去的宗教式威力。那些政客和记者提到民主和社会主义时,演说家和作家表现出的阿谀奉承与谄媚之态,即使路易十四也不曾享受过。因此,我们对待普选制度,必须如对待宗教教条一样,如果不赞同,那么就保持缄默,让时间去改变它吧。

    致力于破坏这种教条只是徒劳无功,因为它有一件伪饰自己的外衣。托克维尔说:“即使在平等的时代,人们也不相信他们彼此之间全都一样的说法,但这种比喻却使他们对公众判断力的信赖几乎毫无节制,究其原因就在于,要所有人同样开明是不太可能的,真理不一定掌握在多数人手里。”

    如果有必要限制选举权的话,只让那些智力优秀的人参与选举,我们可以认为,这样做能提高大众投票的质量吗?显然我永远也不可能这么想,基于前文已经说过的理由,即一切群体,不管组成它的成员是什么人,全都患有智力低下症。一旦进入群体,人们就变得智力平平了,我一点儿都不相信在某个普通问题上,40名院士的投票会比40个卖水的人的投票更高明。

    不要认为只让有知识和有文化的人成为选民,被我们谴责的普选投票结果就会大为不同。一个人不会因为通晓希腊语或数学,因为是个建筑师、兽医、医生或大律师,就有特殊的智力或理解深刻的社会问题。我们的政治经济学家全都受过高等教育,他们大都是教授或学者,但他们何曾就哪个普遍性问题——贸易保护、双本位制等——达成过一致的意见?这是因为人类普遍愚昧无知,学问不过是弱化了他们的无知而已,但这拯救不了他们在深度问题上的低能。在社会问题上,由于未知因素太多,从本质上说,教授和农民的无知没有什么两样。

    所以,即使完全由学识渊博之人组成选民群体,他们的投票结果也不会比现在的情况好到哪儿去。他们仍然受自己的感情和宗派精神支配。对那些我们现在必须对付的困难,还是一个也解决不了。而且,我们可以预见的是,这些有身份与地位的人组成的身份团体,将会施加压迫百姓的新暴政。

    大众的选举权,无论是被限制还是放任自流,无论是在共和制还是君主制之下行使这种权利,也无论是在法国、比利时、德国、葡萄牙还是西班牙,其结果都一般无二。翻天覆地扯了这么多,我要说的不过是:群体选举的结果,不过是一个种族意识的向往和需要。每个国家的当选者,他的一般意见都反映着种族的秉性,从上一代人到下一代人,这种秉性不会有什么显著的变化。

    我们一再遇到种族这个基本概念,由此可见,各种制度和政府对一个民族的生活只能产生很小的影响。民族主要是受其种族的秉性支配,也就是说,是受着某些品质的遗传残余的支配。所谓秉性,正是这些品质的总和。种族和我们日常之需的枷锁,是决定着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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