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一章 一封家书-《家父唐高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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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智云之所以要去夏县县城,主要是想去摸摸情况。尉迟恭离开夏县时,只带走了战利品,并没有带走俘虏,所以,堂叔他们应该还在夏县。至于他们被关押在哪里,是死还是活,现在都不知道。所以,要想营救他们,必须先把这一切给弄清楚了。当然,他完全可以派人去县城侦察,而他之所以决定亲自前往,有更深一层的考虑。
李智云率军前往夏县,主要目的是救人,其次才是打下夏县。如果他贸然进兵,将县城包围起来,强行攻城,万一惹恼了吕祟茂,他把俘虏给杀了,那他营救堂叔等人的计划就会泡汤。再说,据斥候探知,吕祟茂有四五千人马,而他率领的军队,除了在美良川之战中伤亡的士兵,加上补充的俘虏,现在还有五千人左右,兵力上并不占优势,如果强行攻城,并无多大胜算。兵法云,上兵伐谋,其次伐交,最后才是攻城。但如何伐谋和伐交,他并不知道,只有进城后再慢慢地想办法。
李智云知道,亲自带人进城,自然十分危险。可是,除此之外,别无良策。所以,斟酌再三之后,他觉得,为了救出堂叔他们,这个险自己必须得冒。
李智云曾经去过夏县,不少人都认识他,为了防止身份被人识破,必须进行化装。他让伙夫用糯米熬粥,制成了糨糊,然后剪下猪崽的细毛当胡须,用糨糊贴在嘴唇和下巴上。弄完后,用铜镜一照,原来有些稚嫩的面容多了几分沧桑感,年龄一下子大了好几岁,连自己看着也觉得陌生。看来,化妆的效果还是不错的。
蔡虎也去过夏县,李智云如法炮制,给他也化了妆。
那只燧发式手枪不能带了,那玩意儿尺寸太大,没法藏在身上。如果他背着一支手枪走进县城,必然会引起别人的注意。所以,他带了一把宝剑。古代的书生喜欢佩剑,不管会不会武功,他们都要身佩一把宝剑,以表示自己文武双全。
李智云和蔡虎又去了一趟高阳镇,按照各人的尺码,向居民购买了几套衣服。他穿上一件青色隐花绸布、圆领大袖的襕衫,佩上宝剑,看上去像一名外出游学的书生。给樊书香买了一件蓝色带碎花的襦裙,她穿上后就像一名丫鬟。而蔡虎则穿了一件紫色素布襜褕,装扮成管家。
他们又花钱租了一辆青布蓬两轮马车,在军中找了一位会赶车的校尉,名叫王文清。王校尉名字听上去雅致,但人长得黝黑粗壮,穿上粗麻的衣服,看上去还真像一名车把式。
折腾一番后,四个人就赶着马车出发了。五十里的路程,半天就到了。到了夏县县城外面,李智云、樊书香和蔡虎下了马车,跟着马车往前走。城门那儿有士兵把守,他们正在检查进城的行人。
几个人走到城门口,一名士兵拦住了马车,大声道:“干什么的?”李智云面带笑容,语气柔和地:“长官,我们是外乡来的,进城走亲戚。”
“走亲戚?”士兵的目光在他们每个人的身上扫了一遍,点头道,“那好吧,快交钱。”
“交什么钱?”
“城门税。”
“我们又不是行商货贩,交什么城门税?”蔡虎辩解道。
“魏王的命令,不管是不是行商货贩,进城都得交城门税。每人五十文,你们四个人,一共两百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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