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泰宁军上奏刑部的案件……” “地方保正姜齐、代大保长张存等,于道上遇着两个当地百姓孙遇、袁贵扭打在一起……” “那张存与孙遇有旧仇,本就欲罪孙遇,见着此情,便和姜齐言道:此人自称‘东岳急龏子’,在乡中素来胡乱打人,不服管教!” “于是两人上前,将那孙遇拉开,然后用衣服罩着孙遇,一连出拳数十,打的孙遇满地打滚,却犹不放过,姜齐也参与进来,两人一起拳打脚踢,竟将孙遇活活打死!” “打死孙遇,这两人却将袁贵捉了,上告是袁贵、孙遇相争误杀,欲以袁贵替死……” 司马光顿了顿,接着说道:“孙遇虽在乡中,素为无赖,自称‘东岳急龏子’,胡乱打人,不服管教也是属实,可罪不至死!” “张存、姜齐,已将其拉开,其本人也已不再反抗,械送官府治罪即可,何必拳打脚踢,生生打死?其后诬陷袁贵,欲叫袁贵替罪,更属罪上加罪,而地方官却称:张存、姜齐‘情有可悯’,指那孙遇平素胡乱打人,本是有罪,故而从轻发落,竟皆免死!” “刑部得报,也不问是非,竟是循例而断,许地方官之判决!” 司马光说完,就等待着殿上的官家的裁断。 只听着官家道:“若果如司马公所言,地方官判案,或许有错……” “且待朕看完卷宗,再答复司马公!” 司马光顿时欣喜若狂,立刻将手中的那案卷恭呈在手。 然后,他就道:“还有诸多案例,若陛下愿听,老臣一一道来……” 官家答道:“可!” 司马光再受振奋。 于是,一连介绍了数个案例。 都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杀人案例。 譬如怀州魏简、郭兴因为赌钱,产生争执,郭兴的父亲郭升闻言赶来,见到自己的儿子被魏简按在地上打,就拿头去撞。 父子两人制服了魏简,魏简只能低头,待他们父子放开魏简,魏简却忽然发难,一拳打断了郭升咽喉,使对方当场身死,地方官却判‘刑名疑虑’,魏简因此免死。 还有那耀州的张志松,因为喝醉了,听到邻居张小六在家里诅咒做法他们家兄弟姐妹,就冲过去将之一拳打死,地方官却判决:张志松本无杀意,故而‘情理可悯’,也免死,只是脊仗刺配而已…… 司马光说着说着,就有些激动了,拜道:“陛下,如此一来,杀人者蒙恩不死,被杀者又该向谁诉冤?” “此岂禁制凶暴、保安良善?” …… 赵煦翻着司马光上呈的一件件案子的案情。 这就是他,会召见司马光的原因。 王安石的慎刑思想,主导下的刑统,难免出现这样的疏漏。 这也是官僚系统的弊病所在。 一切都是循规蹈矩,一切都按照判例来。 偏偏,很多人其实没有断案的能力,也缺乏实际的施政之方。 这就造成了一个现象——拿着判例,生搬硬套。 隔壁州,判了一个相似案子免死。 那我也免死! 根本不问具体情况,也不看实际。 这个盖子,别人是不会揭的。 只有司马光这样头铁的人,才会将这个盖子揭开! 赵煦将那几个司马光挑选的案牍放下来,然后道:“果如司马公所言,这几个案子,地方官和刑部的做法都值得商榷!” “看来,果然是冤狱啊!” “朕会和两宫慈圣,仔细商议司马公所言,并命刑部、大理寺仔细堪当……” “也会遣御史去往案发各地,重申案件!” “必令尘冤者昭雪,使死者安息!” 司马光听着,立刻急了! 他赶紧奏道:“陛下,仅只沉冤昭雪,只能救一人,只有更改刑统,恢复嘉佑法条,才能杜绝今后之事啊!” 刑统是个锁,只要刑统上打开了缺口,新法的理论根基立刻动摇! 因为慎刑是王安石新法的根基之一! 不然,他司马光怎么可能花那么多时间,去关注那些底层百姓、黔首之间互殴、斗杀的案子? 须知,司马光乃是旧党赤帜。 而旧党的最大公约数是什么? 士大夫这个集体的利益和体面啊! 是维护士大夫地主权贵们的根本利益——或许司马光本人,并没有这样去想,可他的所作所为,无不是在为了这个目标! 祝各位读者,中秋快乐,阖家团圆,幸福安康。 嗯… 今天家里的客人,实在有些多。 打牌的,打麻将的,高声大叫,作者脑瓜子嗡嗡嗡的,实在没办法集中注意力。 等下看看还能不能写一章。 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