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沈朝惜抬头时,刚好,看到了右侧长廊里出来的男人。 那对方,在偏过头来的时候,也看到了她。 那名年轻男人穿着黑色的西装,身形高大,那张冷峻的脸,眼神落在了她的身上。 这外面不像司家宴会上,灯光璀璨,而是只有疏冷的月光,映在少女那张稍显苍白的脸上。 男人看向她的时候,与她目光对视上了,看到她,男人眉头一皱。 可沈朝惜却没什么表情,她起身,捡起高跟鞋就要走。 这时候男人高大的身影,已经笼罩下来,挡在了她的眼前。 在她转过身的时候,就被来人抓住了手腕,似乎是看到了她手上贴着的纱布。 沈朝惜蹙眉,他看了眼她的脚后,被高跟鞋磨得有些红肿了。 于是,他接过她手里的一双高跟鞋,拉着她的胳膊,让她坐在了石阶上。 他在他的面前蹲了下来,跟从前无数次的,担心她的一样。 “大小姐。” 他认真的,将那双高跟鞋放在了她的脚边。 随即,他一双粗粝常年握枪的手,握住了她的脚踝,似要查看她后脚的伤势。 沈朝惜却避开了。 没想到,这样都能被他认出来啊? 呵,果然,她就算换了张脸,但那朝夕相处的三年,他还是很了解她。 尤其是,在他跟随东国的会议代表,来到y国见到过她真容后,再看到她易容的样子,就很容易认出来了。 在她避开后,他似乎忍气吞声的,很卑微的握住了她的脚,眼睛里有心疼。 他甚至,还从他的身侧西装口袋里,随手取出来一片创可贴,修长的骨指,力道温柔的,贴在了她的脚后。 他到现在都保留着,跟当初一样的,随身带着创可贴,这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。 “余墨?” 沈朝惜看着他蹲在她面前,歪着头,似乎是笑了起来。 “或许,我该叫你秦墨。” 从前无数次,在东洲,贴身守护她的这个人。 也像今天一样。 在她这位w集团的大小姐,经常穿高跟鞋磨脚后,也会这样蹲在她身前,给她处理过脚后的伤。 想到那些,沈朝惜顿觉不适,还是不顾他的拉扯,站起身来了。 她那双清冷的眸子里,似夹杂着一抹冷笑,落在男人的眼中。 “大小姐……” 秦墨抬起头,跟着她起身,就看到了沈朝惜冷淡的一双眸子。 她脸上的这种笑,跟东洲的时候,似乎很有区别。 那时候的她,肆意张扬,明媚诱人。 是朵带毒的花。 可现在的她,清纯诱人的那张脸,只是浅浅的笑着。 那笑容,却不达眼底。 “秦队长,是不是忘了?” “我们不认识。” “也是第一次见面。” “你这样拉着我的手不放,有些不合适吧?” 她的声音淡淡的。 却透露着一股陌生的疏离感。 她是故意这么说的。 明知道双方,都认识彼此,却仍然,笑着说出来了这样诛心的话。 第(2/3)页